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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限是否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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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6 · 1824人看过
导读:侦查羁押期限有严格法律规定,并非不受限制。一般情况下,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特殊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另有重要罪行等情形,侦查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
侦查羁押期限是否不受限制

一、侦查羁押期限是否不受限制

侦查羁押期限并非不受限制。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不过,如果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等法定情形,侦查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等。所以,侦查羁押期限有严格法律规定,并非无限制。

二、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需查证怎么办

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需查证的,可依法延长羁押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此外,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有啥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侦查羁押期限延长规定如下:

一般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四类重大复杂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三个月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是否不受限制?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它不仅有明确的法定边界,还涉及不同案件类型的特殊规定与计算规则。比如一般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针对交通不便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等,还可进一步依法延长。此外,若侦查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也不计入羁押期限。如果您正面临具体案件中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疑问、延长审批流程困惑,或是对自身案件的羁押情况存在疑虑,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精准梳理规则细节,帮您明确权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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