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房产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后房产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若离婚时已对房产分割达成协议且已履行,一般不能随意反悔。但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房产。
若离婚时未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隐藏、转移等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离婚后房产共有吗
离婚后房产是否共有,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进行分割,通常不再共有,但双方也可协商一致约定继续共有。
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不存在共有的情况。
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为一方所有或共同共有,应按照约定处理。
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离婚后房产分割在哪起诉
离婚后房产分割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涉及不动产纠纷,即该房产是政策性房屋,应按照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房产还能要回来吗?除了大家关注的协议或诉讼分割后的反悔情形,实际中还有不少延伸问题需厘清。比如离婚时双方遗漏共同房产未分割,后续发现对方已擅自过户给他人,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再比如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约定归子女但未过户,后续一方想主张权利该如何处理?这些复杂情况需结合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若你正面临类似困惑,或是对离婚房产分割后的追讨细节、证据收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针对性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