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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小产权房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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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976人看过
导读:小产权房因无合法建设审批和产权证明,在离婚诉讼中有不同处理方式。双方能协商一致的,法院按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不直接判所有权归属,而是判决一方使用。取得合法产权后若有争议可另行起诉,分割时综合房屋来源、双方贡献、居住现状等因素,如婚前出资婚后共居,可能倾向判给出资方使用。
离婚诉讼中小产权房如何处理

一、离婚诉讼小产权房如何处理

小产权房因未获合法建设审批,无合法产权证明,离婚诉讼中处理方式有别。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愿,按协议处理。

若协商不成,实践中法院通常不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日后取得合法产权,双方就产权分割产生争议,可另行向法院起诉。分割时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贡献、居住现状等因素,保障居住需求和公平原则。如一方婚前出资购买,婚后共同居住,可能倾向于判给出资方使用。

二、离婚诉讼中如何变更监护人

离婚诉讼中变更监护人,若双方就变更监护人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新监护人。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权之诉。

起诉讼时,需证明原监护人存在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情形,比如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监护能力、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判断是否变更监护人。一旦法院认定原监护人不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会判决变更监护人。

三、离婚诉讼中一方自杀另一方担责吗

离婚诉讼中一方自杀,另一方一般不担责。一方自杀属于自陷风险行为,若另一方不存在法定救助义务或过错行为,通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但存在例外情况,若另一方在明知对方有自杀倾向时,有能力救助却故意不救助,或通过言语刺激等方式导致对方自杀,可能需承担一定法律责任。比如一方以言语羞辱、威胁等手段致使对方自杀,需承担侵权责任,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若行为恶劣,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另一方是否担责。

离婚诉讼中小产权房如何处理,除了需明确其因无完整产权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核心特点外,实践中还有两个常见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分割时若双方就居住权归属达不成一致,如何通过举证实际出资、居住情况等证据争取权益;二是若协商将小产权房折抵抚养费,需注意此类约定是否能对抗第三人,后续抚养费支付出现争议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因涉及具体案件细节,无法一概而论。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诉讼中小产权房的分割困惑,或是对上述拓展问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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