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中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
离婚诉讼中,共同债务举证责任的分配需区分不同情况。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通常要承担举证责任。若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例如,一方拿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条,可证明是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若一方举债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如支付子女学费、家庭水电费等,也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或主张为共同债务一方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否则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离婚诉讼中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诉讼分割公司财产需区分不同情形。若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设立独资公司,另一方无法直接分割公司,只能对婚后经营收益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夫妻双方都是股东且持股比例明确,可协商分割股权比例;协商不成,法院会按比例判决。
若夫妻一方为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非股东一方想成为股东,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可成为公司股东;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非股东一方可成为股东。
三、离婚诉讼中该如何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
在离婚诉讼中,证明夫妻分居事实可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提供分居协议,若夫妻签订了书面分居协议,能直接证明分居的意愿和事实。二是租房合同,一方在外租房居住,租房合同可表明其单独居住情况。三是居委会、物业证明,由居住地的居委会或物业开具居住证明,说明实际居住情况。四是证人证言,邻居、朋友等了解情况的人可作为证人,证明夫妻分开居住。五是通信记录,双方关于分居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能反映分居状态和交流情况。需注意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各项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强证明力。
离婚诉讼中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不仅是债务清偿的核心争议点,还关联着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及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实践中,除明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规则外,需注意:主张共同债务者需举证债务系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字、事后追认),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若无法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债务用途凭证等,可能面临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风险。此外,夫妻一方婚内举债用于个人挥霍的举证难点,也常困扰当事人。若你正面临离婚债务纠纷,对举证细节、证据收集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你梳理思路、规避风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