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可分割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离婚时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时可分割增值部分吗
离婚时一般是可以分割增值部分的。首先要区分是自然增值还是主动增值。自然增值如房产因市场行情上涨等,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主动增值,比如一方婚后对房屋进行装修、经营等导致的增值,若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这部分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确定增值部分归属后,分割方式可以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购买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增值部分的分割比例,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一般涵盖以下几类: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房屋:若为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或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都可分割。
车辆:同理,婚后购买或有共同出资情况的车辆。
存款、投资:夫妻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各类投资产品收益。
其他财产:包括家具、家电、首饰等贵重物品,以及双方婚后共同购置的企业股权等。需注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分割时应遵循均等原则,同时会照顾无过错方等。
在探讨离婚时可分割的共同财产有哪些时,我们明确了诸多范围。但实际分割中,还可能遇到一些复杂情况。比如涉及房产分割时,若一方主张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这部分如何认定和分割就很关键。还有一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财产,像婚后共同购买的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藏品,其价值评估和分割方式也需谨慎考量。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对这些特殊情况及其他相关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您妥善处理财产分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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