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公婆能否参与财产分割
离婚时,公婆一般不能参与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主体为夫妻二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公婆与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比如家庭共有财产未进行析产,公婆可就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主张权利。此时需先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区分,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公婆财产的范围,再分别处理。
二、离婚时,公积金可否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公积金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时,应先计算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公积金总额。对于该部分公积金,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践中,若双方都有公积金,通常会采用折抵的方式,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若一方有公积金,另一方没有,有公积金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三、离婚时,公司股权怎么分割
离婚分割公司股权分不同情形处理。若股权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但婚后股权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获得股权,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有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另一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另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若为股份有限公司,可直接分割股份。
在探讨离婚时,公婆能否参与财产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公婆一般是不能直接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但实际情况中,财产分割往往较为复杂。比如,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房产且公婆有出资,这部分出资性质如何认定就很关键。若是认定为借款,那么在离婚时这笔债务需要偿还;若是认定为赠与且明确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那就属于个人财产。若公婆出资没有明确约定,可能会存在不同解读。对于这些复杂的财产分割相关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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