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位女律师,她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她就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尹艳华律师。
尹艳华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双学士学位。她从事律师行业已超过10年,在这10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据了主要部分。她所在的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是业内颇具影响力的律所,而她更是担任着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一职。此外,她还拥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并且荣获了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称号,还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等,这些头衔和荣誉都彰显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尹艳华律师主攻刑事辩护领域,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大案,还是纷繁的婚姻家事纠纷,她都能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
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她经办的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梁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梁XX在2023年9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加入上游犯罪团伙组建的微信群,使用本人及父母名下多个微信账户接收并转移涉案资金,涉案总金额达292,497元,认为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三年九个月。
尹艳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细致的工作。他们以“区分行为性质、精准认定罪数、争取法定从宽情节”为核心制定了辩护策略。在核心辩护点一“厘清行为性质,区分此罪与彼罪”中,公诉机关将梁XX名下实名认证微信账户涉及的176,616元资金,一并计入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数额。尹律师团队重点审查了该账户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向法庭提交调取该账户IP登录记录的申请,证明该账户实际由案外人段X及上游人员“集团总裁”控制和使用。他们主张梁XX出借账户的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应与转账行为区分。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将该部分金额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独评价,为后续量刑奠定了基础。
在核心辩护点二“夯实法定从宽情节,争取最大幅度减刑”方面,尹律师团队强调梁XX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此情节得到法庭确认并对两罪分别减轻或从轻处罚。同时,他们积极与当事人及家属沟通,促成梁XX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7,000元并预缴罚金,向法庭说明悔罪态度和弥补行为建议从轻处罚。此外,还向法庭提交梁XX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的意见,强调其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小。
经过尹艳华律师团队的有效辩护,法庭作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将梁XX的行为区分为两个独立罪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刑期自羁押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此次辩护成功将公诉机关最初建议的单一重罪辩护为两罪并罚,最终执行刑期远低于原建议起点,还适用了自首情节,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尹艳华律师用她的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这样经验丰富、值得信任的律师,无疑是当事人在法律困境中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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