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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股权转让后新债务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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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4 · 1353人看过
导读:未实缴股权转让后新债务承担依情况而定。受让人知情时,公司可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同样担责。受让人不知情时可向转让人追偿。原股东不因股权转让免出资义务,受让人知情共担责,不知情有追偿权。
未实缴股权转让后新债务谁承担

一、未实缴股权转让后新债务谁承担

未实缴股权转让后新债务承担问题分不同情况。若受让人对此知情,根据规定,公司可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受让人不知情,受让人可向转让人追偿。总之,原股东不能因股权转让而免除出资义务,受让人若知情需与原股东共同担责,不知情则有追偿权

二、未实缴股权转让后发生债务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未实缴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分两种情形。若受让人知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受让人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原股东不能因转让股权免除出资义务。若受让人不知情,原股东应承担出资义务及对应的公司债务,因为原股东违反了足额出资的法定义务。不过,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原股东追偿。实践中,还需结合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若协议明确债务承担方式,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按约定处理。

三、未实缴股权是否可以分到财产

未实缴股权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分到财产。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章程或全体股东约定未实缴股东也可按认缴比例分配财产,那么未实缴股东能依此分到财产。若没有此类约定,通常按实缴比例分配,未实缴股东因未出资,可能无法分到财产,即便公司进行清算,未实缴股东还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探讨未实缴股权转让后新债务谁承担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责任界定,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公司因新债务陷入困境,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又或者,在转让过程中若存在隐瞒未实缴情况,受让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复杂的情况可能让您感到疑惑。如果您对未实缴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相关权益维护等问题还有更多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化解您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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