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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衡律所副主任:擅长刑事辩护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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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4 · 1882人看过
导读: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从业超10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双学位。为滨城区优秀律师,担任多个律协要职。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刑事辩护成果显著,婚姻家事服务专业温情,案例成果良好。

一、律师介绍

尹艳华律师为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院、林学院,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371xxxxxxx9306。自2012年从业以来,执业年限超过10年,服务地区为山东、滨州,联系地址是滨城区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17楼。

她执业以来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其执业理念是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既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也为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

她获得诸多荣誉,是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还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拥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被告人冀X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滨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五起盗窃事实,包括三次入户盗窃,总价值达7350元,并认为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律师接受指派,担任被告人冀X的辩护人

律师具体工作和作用:首先,律师全面阅卷与核实案情,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五起事实逐一分析。被告人对其中四项事实予以认可,但对第三项指控提出异议。其次,制定辩护策略,确立了“认罪部分争取从宽,异议部分力主证据不足”的辩护思路。最后,庭审聚焦与辩护,针对核心争议点即第三项指控,指出公诉机关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条,根据“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该项指控不应成立;争取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肯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的态度,提请法庭考虑部分赃物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这一情节;审慎处理累犯情节,强调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部分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第三项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对该起指控不予确认。最终认定被告人冀X构成盗窃罪,实施盗窃行为4次,价值7350元。判决被告人冀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6620元。此次辩护成功为被告人排除了一项刑事指控,并在法定幅度内为其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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