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哪些情形不可以作为公司出资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财产不能作为公司出资。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像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劳务价值难以评估且不具可转让性;信用、自然人姓名和商誉具有人身属性,价值不确定且无法转移;特许经营权往往有特定主体限制;设定担保的财产存在权利负担,有被处分风险。二是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因其所有权不确定,可能影响公司资本稳定和其他股东权益。三是已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的财产,其处分受限,不能用于出资。公司股东应确保出资合法合规,避免出资瑕疵带来法律风险。
二、有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腰部工伤认定
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可进行腰部工伤认定。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腰部损伤,比如搬运重物时扭伤腰部。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致腰部受伤,像下班后整理工具时腰部意外受伤。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造成腰部损伤。四是患职业病导致腰部病变,如长期弯腰工作引发腰椎疾病。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腰部受伤也可认定。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致腰部受伤。
三、有哪些情形变更抚养权法院会优先考虑
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出现以下情形会优先考虑支持变更: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抚养方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当探讨有哪些情形不可以作为公司出资时,除了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些不能出资的情况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注意。比如以违法犯罪所得的财产出资,这种出资行为是无效的,公司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还有以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如果该担保未经法定程序解除,也不能作为有效的出资。这些复杂的情况可能会让你对公司出资的合法性判断产生更多疑问。若你对公司出资的相关问题,比如上述这些特殊情形下的出资效力认定、如何确保出资合法合规等还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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