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期间,抚养费如何处理
离婚期间,抚养费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若能达成一致,按协议执行。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二、离婚期间,何种情形彩礼不予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离婚期间以下情形彩礼通常不予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指双方以夫妻身份相互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等。若双方已共同生活,离婚时一般无需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彩礼但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若给付彩礼未造成给付方此等困难,彩礼可不返还。-虽然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但双方结婚多年且共同育有子女,法院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考量,判决不予返还彩礼。
三、离婚期间,如何判定子女抚养权
离婚期间判定子女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文化程度等,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离婚期间,抚养费的处理至关重要。一般来说,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按时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等需求。但实际情况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问题。比如,抚养费的金额如何确定才合理,除了基本生活开销,子女的特殊教育费用是否也应包含在内。若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是通过协商解决还是走法律途径。这些关于离婚期间抚养费处理的拓展问题,您是否也有疑问呢?若您还想深入了解离婚期间抚养费处理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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