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他就是姜凯文。姜凯文毕业于山东大学,扎实的法学专业本科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姜凯文律师在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已执业逾5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服务地区主要为济南,办公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他不仅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还身兼多个重要职务,如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多次成功取得不起诉、缓刑等成果。
姜凯文律师擅长私人、企业法律顾问,刑事犯罪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在办案过程中,他有着独特的办案方法和敏锐的法律分析能力。他善于从案件细节入手,深入剖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在庭审和谈判中,他能够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罪检察院撤回起诉案。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艾XX与李XX为购买镀锌卷,先后与李某、杨某、高某等人订立镀锌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艾XX与李XX收到全部货物后,先支付部分货款获取他人信任,延迟合同履行,后因履行不能逃匿,致使李某等人无法与其联络,涉案数额达XXX元。
姜凯文律师介入此案后,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他指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从言辞类证据来看,被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交易时,被告具有履行能力,采购目的是扩大经营,不应认定为犯罪;要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出现经营问题后继续经营是经营者的必然选择,其经营目的不应认定为犯罪目的;被告坚持还款并出具相应欠条,不具有躲避债务的意图;被告未及时还款是经营不善及诸多市场因素导致,并非其主观意愿。此外,在交易时,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受害人在交易时不存在任何错误意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同时,他强调刑法应保持谦抑性,该案被害人均可得到民事救济,刑法不应过度干预,应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避免司法机关过度干预。
最终,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艾XX、李XX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并补充侦查后,认为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艾XX具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艾XX不起诉。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姜凯文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锐的洞察力和卓越的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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