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侵权责任的用工单位是否享有追偿权
承担侵权责任的用工单位一般情况下享有追偿权。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工作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用人单位在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该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因此,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若工作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用工单位可依法行使追偿权。
二、承担侵权责任有哪些具体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适用于侵权行为正在持续的情形,可及时制止侵权损害的进一步扩大。2.排除妨碍:当侵权行为妨碍了他人对其合法权益的正常行使,可要求排除该妨碍。3.消除危险:针对存在可能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时,可要求消除该危险状态。4.返还财产:若侵权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需返还该财产。5.恢复原状:使被损害的财产或权益尽可能恢复到侵权行为发生前的状态。6.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7.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以抚慰被侵权人的精神。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侵权行为造成他人名誉受损等情况下适用。这些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三、承担侵权责任方式有哪些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停止侵害,即要求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排除妨碍,排除对权利人行使权利造成的阻碍;消除危险,针对可能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予以消除;返还财产,将非法占有的财产返还给权利人;恢复原状,使受到损害的财产恢复到原来状态;赔偿损失,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赔礼道歉,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适用于侵犯名誉权等情形,以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受害人名誉。这些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在探讨承担侵权责任的用工单位是否享有追偿权时,我们了解到这背后有着复杂的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一般来说,用工单位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可能享有追偿权的。比如,若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侵权行为发生,用工单位在承担侵权责任后,有权向该工作人员进行追偿。那么,如果用工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关于责任分担的内部约定,这种约定在何种程度上会影响追偿权的行使呢?还有,在不同行业领域,对于用工单位追偿权的认定标准是否存在差异呢?若你对这些问题或者承担侵权责任的用工单位追偿权相关事宜仍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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