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怎么样分配
在医疗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以及产生了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要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医及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医疗机构:根据《民法典》规定,若患者主张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医疗机构要对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不过,在一些情形下,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等,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若要免责,需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总之,双方都有各自需承担的举证责任,以查明医疗事故相关事实。
二、医疗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该怎么承担
在医疗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承担规则如下:-一般原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在该医疗机构接受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等事实进行举证,比如提供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凭证等。-对于医疗机构的过错及因果关系,《民法典》实施后,一般情况下由患者举证。但在三种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即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若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是多少年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医疗事故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因此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医疗事故中,如果患者长期未能发现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一旦超过二十年,再起诉可能丧失胜诉权。所以,发生医疗事故相关争议后,患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尽早启动维权程序。
在医疗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通常情况下,患者需要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以及受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医疗机构则要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独特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旨在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倘若您对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中的具体细节,比如医疗机构如何证明自身无过错,或者患者怎样更有效地完成自身举证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明晰其中关键要点,为您的维权之路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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