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再还回去会怎样处理
挪用公款后又归还,仍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即便归还,已侵犯了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不过,若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量刑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相关法律规定判定。
二、如何判断盗窃罪的受害程度
盗窃罪受害程度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
首先是财物价值。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不同数额标准,如数额较大(一般1000元至3000元以上)、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价值越高,通常受害程度越重。
其次看财物性质。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特定用途或不可替代的财物,受害程度相对更深。
再者是对被害人生活、生产经营等造成的影响。比如因被盗致生产停滞、生活陷入困境等,会加重受害程度。
另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即便财物价值不高,也反映出较严重的受害情况。司法实践中综合这些因素,全面评估盗窃罪的受害程度,以准确量刑定罪。
三、如何判断盗窃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中止
判断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中止,关键看犯罪过程中行为人是否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在着手实施盗窃后,若行为人基于自身意志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盗窃行为,如在撬开保险柜前因悔悟而离去,这属于自动放弃犯罪,构成犯罪中止。
若已取得财物,又主动将财物返还被害人,有效防止财物被盗走的结果发生,同样构成犯罪中止。比如偷到财物后,又趁无人注意悄悄放回原处。
但如果是因外界因素无法继续实施盗窃,如被人发现而被迫停止,就不属于犯罪中止。总之,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基于自身意愿主动停止盗窃行为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出现,以此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挪用公款后再还回去,并不意味着就不会被处理。首先,即便归还公款,但其行为已对单位资金的正常流转和使用造成了影响。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以及归还时间等因素,司法机关会综合判定其社会危害性。如果挪用数额较大且超三个月未还,即使归还,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等严重情节,即便归还,处罚也会更重。对于挪用公款再还回去后的具体量刑及法律认定等问题,您若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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