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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定罪要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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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2 · 1840人看过
导读:贪污罪定罪要点: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涵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从事公务及受委派人员;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含国有、集体及特定公益财产;客观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主观出于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满足这些要点才可认定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的定罪要点是什么

一、贪污罪的定罪要点是什么

贪污罪的定罪要点如下:

主体方面,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客观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职务权力与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

主观上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只有同时满足上述要点,才能认定构成贪污罪。

二、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来确定。

三、贪污罪的定性是怎样判定的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主体方面,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行为上,利用职务便利是关键。比如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手段包括侵吞,即将自己合法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窃取,如监守自盗;骗取,虚构事实骗取公共财物等。

客体是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

需注意,贪污数额及情节不同量刑有别。一般根据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等更严重情节的,量刑更重。

贪污罪的定罪要点十分关键。除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一核心要点外,利用职务之便也是重要考量因素。若行为人虽有占有财物行为,但与职务无关,便不能认定为贪污罪。而且贪污的财物必须是公共财物范畴内。了解这些定罪要点后,若你对贪污罪的认定范围、特殊情况下的定罪等还有疑问,比如涉及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财物性质认定等问题,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全面剖析贪污罪定罪要点相关的各种复杂问题,给你清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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