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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公安机关能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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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30 · 1710人看过
导读:自诉案件通常公安机关不管,是被害人等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案子,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告诉才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安、检察院不管但被害人有证据应追究被告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管公诉案件,实践中若侦查时发现是自诉案,会让被害人去法院自诉。
自诉案件公安机关能不能受理

一、自诉案件公安机关能不能受理

自诉案件,通常公安机关不管。它是被害人等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案子。像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算)这类告诉才处理的,还有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安、检察院不管但被害人有证据应追究被告责任的案件。

公安机关主要管公诉案件,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的案子。不过实践里,要是公安侦查时发现是自诉案,会让被害人去法院自诉。

二、自诉案件公安机关能管辖

首先,自诉案件通常不归公安机关管。它是被害人等为追究被告人责任,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案子,像告诉才处理的、有证据的轻微案件等,由法院直接受理。

其次,公安机关管公诉案件,也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的刑事案件。

最后,这两者存在交叉。自诉中若案件性质变了,可能转公诉,公安机关会介入,比如情节严重超出范围,就会依规立案侦查

三、自诉案件公安可以立案

通常,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它和公诉案件不同,是被害人等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案子。

按法律,自诉案件涵盖几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像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的不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案。二是被害人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三是有证据表明被告人侵权追责,公检却不追究的案件。这类由法院直接受理,得按自诉程序起诉。

在探讨自诉案件公安机关能不能受理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公安机关也可能介入。例如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不过如果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也会予以受理并展开侦查。要是你对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受理的具体程序、范围界定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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