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解除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吗
法定解除权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排除。法定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出现重大障碍或违约等情况时,能及时摆脱不利合同约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种权利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体现了法律对合同公平、正义的维护。如果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法定解除权,可能导致合同一方利用优势地位迫使另一方放弃该权利,使弱势方在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无法获得法律救济,破坏合同的公平性和稳定性。所以,当事人关于排除法定解除权的约定通常无效。
二、法定解除权赔偿损失范围有哪些
法定解除权行使后,赔偿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指因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减少,如为准备履行合同支付的费用、已支付的货款等。这些费用是因对方违约而无法正常实现合同目的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如生产企业因对方违约无法交付原材料,导致停产期间本可获得的利润。不过,可得利益损失需具有确定性,是合理预见范围内的损失。此外,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法定解除权是否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
法定解除权原则上不可由当事人约定排除。
法定解除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民法典》赋予当事人法定解除权,是基于公平、正义等价值考量。若允许当事人随意约定排除法定解除权,可能会使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利用合同条款限制弱势方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合同的权利,导致双方利益失衡。
不过,在某些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对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期限等进行合理约定,但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法定解除权。
关于法定解除权是否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这一问题,我们知道法定解除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虽然当事人有一定的意思自治空间,但法定解除权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随意被当事人约定排除。因为法定解除权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交易秩序。若当事人随意约定排除,可能会引发诸多纠纷和不良后果。比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利用约定排除法定解除权损害另一方利益。如果您对法定解除权的具体行使、与约定排除的界限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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