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有离婚协议后如何办离婚
1.夫妻签好离婚协议后,可走协议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双方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处提申请。
2.登记处会审查材料,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一方反悔,可持证件撤申请。
3.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双方再到登记处申领离婚证,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发证,婚姻关系解除。
二、夫妻双方有权利隐瞒财产隐私吗
1.婚姻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双方应坦诚相待,无绝对权利隐瞒财产隐私,隐瞒可能侵犯对方知情权与处分权。
2.离婚分割财产时,若一方隐藏、转移等财产,可能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可起诉再次分割。
3.一方个人财产有一定自主支配和保密权,但要在合理范围。
三、夫妻双方有欠债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1.离婚时,要先确定债务性质。若是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2.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类:一是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二是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借的债。
3.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意思的,按共同债务处理,否则由负债方承担。
在夫妻双方有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并非一蹴而就。首先要明确协议的生效条件,确保其合法有效。然后,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时,要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但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探视安排等后续问题,或者对整个离婚流程还有其他疑问,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力您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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