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里,合同纠纷十分常见。不少当事人碰到法律问题时,常因证据不足、法律用得不对等,陷入维权困境。这时,一位专业又经验丰富的律师就至关重要。
陈兵兵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拥有超5年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的深厚学识背景。自执业以来,他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理念,截至目前已办理近1000件案件。他主要服务南京地区,办公地址在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层。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看看陈兵兵律师的专业能力。在江苏省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我方当事人XX公司和园林建设公司签了《石材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为“上海XXXX会所项目”供应石材。合同履行后,园林公司却拖欠部分货款。XX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向一审法院起诉。但一审法院以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是复印件、联系不上证人、供货数量举证不足等理由,驳回了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这种不利局面下,陈兵兵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上诉人的代理律师。他深入分析一审判决,制定了以“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为核心的上诉策略。他强调,两份《结算审核表》虽是复印件,但这是园林公司项目经理在通话录音里确认的交易习惯,而且该录音对方已确认真实性,成了关键证据。他还引用相关法律,指出《结算审核表》原件应由园林公司掌握,在我方给出初步证据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给对方。在庭审中,他还指出园林公司的陈述自相矛盾。最后,他把二审争议焦点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避免了一审中的那些纠缠问题。
最终,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认定《结算审核表》应被采信,园林公司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林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418826.5元,还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陈兵兵律师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强烈的责任心。他在看似败局的情况下找到转机,灵活运用证据规则,出色地驾驭庭审,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权益。这样专业又负责的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如果你在南京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考虑联系陈兵兵律师,他会用专业服务为你排忧解难。联系地址是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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