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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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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6 · 1479人看过
导读: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有:死亡二人以上或重伤五人以上且负主责或全责;死亡六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主责或全责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以上。有此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者要积极配合调查、担责,与受害者及家属沟通赔偿获谅解,有望从轻量刑。
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是什么情况

一、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是什么情况

交通肇事的特别恶劣情节包含两种情形。一是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二是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此外,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也属于特别恶劣情节。具有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者应积极配合调查、承担责任,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赔偿事宜,争取谅解,可能在量刑时获得从宽处理。

二、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比如在事故中导致三人死亡,且肇事者负主要责任,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一旦被认定,量刑会更重。具体认定需结合事故责任划分、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及赔偿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三、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为特别恶劣情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有特别恶劣情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逃逸且有特别恶劣情节的,法定刑会更重。在司法实践中,会依据事故责任划分、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及赔偿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是否构成该特别恶劣情节,以实现罪责相适应,确保法律公正实施。

当我们探讨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是什么情况时,要知道这不仅仅关乎事故本身的严重程度。比如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都可能构成特别恶劣情节。而且逃逸行为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一旦发生事故后逃逸,就极大可能被认定为特别恶劣情节。还有酒驾、毒驾等严重违规驾驶导致的交通肇事,也很容易被判定为特别恶劣情节。这些情况会让肇事者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你是否对交通肇事特别恶劣情节的判定存在疑问呢?若对相关法律规定、具体量刑或者后续处理等还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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