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主要基于一方存在过错等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一旦发现对方有此类行为,受损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财产转移的转账记录、隐匿财产的存放地点等。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交证据,请求法院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法院会依据证据及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裁判。若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受损方仍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
二、夫妻离婚时婚内房产如何分割
婚内房产分割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为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遵循均等原则。双方可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多因素考量,如双方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
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房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另外,若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如全职照顾家庭等,也可能在分割时予以适当照顾。
三、夫妻离婚时婚前房产归属如何定
婚前房产归属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若是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婚前房产归属主要依据购房资金来源及产权登记情况确定。
在夫妻离婚时,若出现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比如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时,才会面临这样的结果。若遇到这种情况,受损方不要慌。一方面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不当行为,为自己争取权益。另一方面,可依据法律规定积极主张权利。若您对夫妻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后的具体维权途径、财产重新分割的程序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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