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可否撤销财产分割
离婚后在特定情形下可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应提供能证明欺诈、胁迫事实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离婚后不是随意能撤销财产分割,需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院判定。
二、离婚后可否变更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在离婚时确定,但后续情况发生变化时可进行调整。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如物价上涨等,子女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
要求减免抚养费,当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或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无力给付等情形下,可以请求减免。
变更抚养费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离婚后可否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协议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自行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无法协商一致,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法院审理时,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法定情形时,会支持变更诉求。实践中,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以保障变更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在探讨离婚后可否撤销财产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存在多种复杂情形。若发现对方在分割财产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那么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撤销原有的财产分割。还有,如果是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要是你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撤销流程、条件认定等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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