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型诈骗要件是什么
借款型诈骗需符合以下要件: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此罪。
主观要件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表现为其在借款时就没打算归还,如通过虚构借款用途、隐瞒自己的真实还款能力等方式骗取他人钱财。
客观要件
1.实施欺诈行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例如编造虚假项目、资金用途等。
2.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将钱借给行为人。
3.行为人取得财产,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
客体要件
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即被害人对借款资金的合法所有权。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借款型诈骗,需综合全案证据,从主客观多方面进行考量。
二、借款型诈骗如何处理
借款型诈骗是以借款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行为。遭遇借款型诈骗,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收集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借款行为及对方存在诈骗故意的材料。
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展开侦查。
最后,若案件侦破,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者返还借款及赔偿损失,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三、借款型诈骗立案多久开庭
借款型诈骗立案后多久开庭法律未明确规定。立案后,要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
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从立案到开庭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
当我们探讨借款型诈骗要件是什么时,除了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还需关注其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及借款时的具体情形等多方面因素。比如,行为人是否编造虚假借款理由,借款后有无肆意挥霍、隐匿行踪等表现。若对借款型诈骗的认定标准、相关证据收集或者遭遇此类诈骗后的维权途径等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应对借款型诈骗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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