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中侦查羁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刑事诉讼中有哪四种不起诉情形
刑事诉讼中的四种不起诉情形分别为:
1.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
2.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4.附条件不起诉:针对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三、刑事诉讼中如何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法定条件,即原告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等,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提起时间为刑事案件立案后至一审判决宣告前。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等;书写困难的,也可口头起诉,由司法人员记录。若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与刑事案件一并审判,特殊情况也可在刑事部分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侦查羁押期限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若你对侦查羁押期限的具体适用、不同情形下的期限计算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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