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哪些情形可以立案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这里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拾得、骗取、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等情况。二是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不过,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算有前科
信用卡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也算有前科。前科指有犯罪记录,即曾被宣告有罪或被判处刑罚。虽然行为人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免于刑事处罚,但这是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为前提,法院已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经法院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即使最终因犯罪情节轻微等原因被决定免予刑事处罚,犯罪记录依然存在。该记录会被保存于司法机关系统中,对行为人在就业、出国等方面可能产生一定限制。所以,信用卡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仍属于有前科的情况。
三、信用卡诈骗罪满足几条要求才能立案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二是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满足上述任一情形,公安机关即可立案追诉。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情形至关重要。在上述内容中我们已详细阐述了相关要点。在此基础上,拓展来说,比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实施诈骗,哪怕只骗取了少量财物,也可能立案;再如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的就会被立案追诉。若你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立案后的流程等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助你明晰法律边界,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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