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中是否必须当事人出席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是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法院需听取当事人真实意愿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实践中缺席判离较谨慎。不过,若当事人属于不能表达意思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不出庭,由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离婚诉讼中出轨一方是不是会少分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出轨一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单纯出轨行为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定情形。
不过,若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出于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有可能会让出轨方适当少分财产,但这并非绝对,法官会结合具体案情自由裁量。所以,不能简单认为出轨方必然少分财产。
三、离婚诉讼中,可否冻结共同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是可以冻结共同财产的。依据我国法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冻结财产。
情况分为诉前和诉中。诉前财产保全,需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且申请人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诉中财产保全,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申请,法院也可依职权决定采取,必要时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冻结共同财产,能防止一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后续财产分割的顺利进行。
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必须当事人出席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当事人原则上应当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要是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会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那要是当事人对离婚诉讼中的出庭规定、缺席判决的影响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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