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债权诉讼一般适用该三年时效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存在特殊情况,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债权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般情况下,债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约定还款日期已到,债务人未还钱,债权人此时知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便开始起算。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债权有明确履行期限,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没有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此外,诉讼时效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同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权诉讼时效性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债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比如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还款,出借人自此知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从该日起算三年。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发生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了解债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之后,我们还应知道,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虽法院仍会受理,但被告若以诉讼时效抗辩,原告可能丧失胜诉权。而且,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义务,但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另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断、中止等特殊情况。你对这些与债权诉讼时效紧密相关的内容是否还有疑问呢?如果对债权诉讼时效的具体计算、中断或中止情形等方面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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