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偿权纠纷有优先受偿权吗
追偿权纠纷中一般不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如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
追偿权通常是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伙人承担超出自己份额债务等情况下产生。追偿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与其他普通债权人地位平等,无优先受偿效力。但如果追偿权人同时对债务人财产设定了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如抵押、质押等,则可就担保财产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二、追偿权纠纷诉讼开庭顺序是怎样
追偿权纠纷诉讼开庭主要按以下顺序:
1.庭审准备: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4.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
5.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三、追偿权纠纷怎么执行
追偿权纠纷进入执行阶段,需按法定程序进行。若一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要在规定时效内(一般为两年),向一审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限期履行。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此外,法院还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在探讨追偿权纠纷是否有优先受偿权时,答案并非绝对。这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比如是否有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等。若存在法定的担保物权,像抵押权、质权等,那么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如果没有此类担保物权,一般就不存在优先受偿权。对于追偿权纠纷中优先受偿权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何判断自身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等问题,您是否还存在疑问呢?若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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