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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金额是按标价还是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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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4 · 1389人看过
导读:盗窃金额一般按被盗财物实际价值认定,通常是市场零售价。对于无法追缴或形态被破坏的财物,依据失主、证人陈述、凭证及鉴定结论计算。盗窃国家定价财物按国家定价算,国家指导价的按中间价算。难以确定实际价值时参考标价,标价不合理则以市场实际价值为准。
盗窃金额是按标价还是卖家

一、盗窃金额是按标价还是卖家

盗窃金额一般按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认定。实际价值通常指市场零售价。对于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等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被盗财物,会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价格认证机构的鉴定结论等,按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计算。 若盗窃的是国家定价的财物,按国家定价计算;若为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中间价格计算。仅在难以确定实际价值时,才可能参考标价,但标价不合理的仍会以市场实际价值为准。

二、盗窃金额是卖的金额还是实际价值

盗窃金额一般按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认定。根据相关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对于销赃数额高于实际价值的情况,以被盗财物实际价值认定盗窃金额,销赃数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这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被盗财物本身价值衡量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

三、盗窃金额是按照发票还是实际价值

盗窃金额一般按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认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若被盗财物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等,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相关证据,结合被盗财物的品牌、型号、新旧程度等因素,委托估价机构估价。所以,发票可作为认定实际价值的参考,但并非唯一依据。

当探讨盗窃金额是按标价还是卖家价格时,我们了解到这其中存在诸多考量因素。一般来说,盗窃财物价值的认定是较为复杂的。除了标价与卖家价格,还可能涉及到财物的实际市场价值波动等情况。比如,若财物存在特殊的市场行情变化,其价值的评估就会更具灵活性。而且不同类型财物在价值认定标准上也有差异。你是否在盗窃金额认定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于盗窃金额的准确界定、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后续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感到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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