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违约金予以调低规定是啥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判断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需结合实际损失衡量。司法实践中,一般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若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需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的方式来调低违约金。
二、民法典中违约金约定标准是多少
《民法典》未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约定标准。一般来说,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通常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三、民法典中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根据《民法典》,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多样。
继续履行是常见方式,指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义务,适用于能够继续履行且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情况。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多在质量不符合约定时适用。
赔偿损失也是重要方式,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支付违约金也较普遍,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依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在民法典中违约金予以调低规定是关乎合同双方利益平衡的重要内容。当违约金过高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何为过高,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若合同履行接近尾声,违约方过错较小,而违约金却远超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就有可能被调低。你是否在合同违约金方面遇到过困扰呢?如果对民法典中违约金调低的具体适用情形、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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