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离婚财产怎么分
安置房离婚时的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安置房是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拆迁所得,且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若被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若涉及按人口安置,还需考虑被安置人口的权益。
二、安置房离婚夫妻怎样分割
安置房离婚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若安置房为夫妻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房登记夫妻双方名字,视为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若安置房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涉及按人口分配面积,需考虑各家庭成员贡献确定分割份额。
三、安置房离婚怎么分财产
安置房离婚时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若安置房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且未以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该安置房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若婚前房产婚后拆迁,以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差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若安置房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若被拆迁房是家庭共有财产,安置房也属家庭共有,离婚时先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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