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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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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9 · 1587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主要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讯逼供等非法收集的供述、证言等应排除,物证、书证不符程序且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又不能补正或合理解释的也排除;关联性规则,证据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传闻证据规则,非亲身经历及庭审外陈述一般不得作证据;意见证据规则,猜测性等证言一般不得作证据;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提交原物,困难时可提交复制品等。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主要有: 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关联性规则: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与案件无关的证据不得采纳。 3.传闻证据规则:证人所陈述的非亲身经历的事实,以及证人在庭审之外所做的陈述,一般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 4.意见证据规则: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 5.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分两种情况: 一是二审程序中,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此外,若一审法院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如违反公开审判规定、违反回避制度、剥夺或限制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情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是审判监督程序中,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若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判决、裁定可上诉、抗诉;若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按二审程序审判,此时若出现上述二审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等情况,也可能发回重审。

三、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情况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分两种情形: 一是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若发现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另外,若一审法院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如违反公开审判规定、违反回避制度、剥夺或限制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是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若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判决、裁定可上诉、抗诉;若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当存在原判决事实不清等情况时,也可能发回重审。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至关重要。除了我们之前介绍的那些主要证据规则外,还有补强证据规则等。补强证据规则要求某些特定证据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比如口供,仅有口供往往不能单独定罪,必须有其他证据加强其证明力。还有最佳证据规则,在涉及书证等情况时,原件通常具有优先证明力。了解这些规则能更好地理解刑事诉讼流程。你是否在刑事诉讼证据相关问题上还有更多疑问呢?若对证据规则的具体适用、证据收集合法性等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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