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抚养费能否申请降低
离婚抚养费可以申请降低。若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有抚养能力;或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或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
申请降低抚养费需提供证据证明自身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按原标准支付,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降低及降低幅度。
二、离婚抚养费每个月标准是多少
离婚抚养费标准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离婚抚养费纠纷多久可以审结
离婚抚养费纠纷通常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若适用普通程序,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上级法院批准。
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在探讨离婚抚养费能否申请降低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了存在多种影响因素及相应规定。其实,关于抚养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困难,除了申请降低抚养费,是否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另外,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岁后,因特殊原因仍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抚养费的支付情况又该如何界定?这些问题都与离婚抚养费密切相关。若您对这些拓展内容或者离婚抚养费本身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