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官在哪些情形下可决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官在以下情形可决定不起诉:
1.法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官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官在哪些情形下做出不批捕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官在以下情形会作出不批捕决定。一是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行为非嫌疑人所为,不符合逮捕的事实要件。二是虽有犯罪事实,但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罚,无逮捕必要。三是证据不足,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犯罪,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逮捕条件。四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不需要逮捕。五是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采取非羁押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检察官在哪些情况下做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分三种情形。一是法定不起诉,当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适用。二是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官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官决定不起诉是一个严肃且重要的法律环节。当探讨检察官在哪些情形下可决定不起诉时,除了常见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若你对检察官不起诉的具体情形、后续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