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违约时可预见利润如何算
合同违约时可预见利润的计算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根据《民法典》,违约赔偿应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通常有以下计算方法:一是对比法,将非违约方在相同条件下所获取的利益与违约发生后所获利益进行对比,其差额就是可预见利润。二是估算法,当难以用对比法计算时,可根据市场平均利润率等数据估算。三是约定法,若合同中对违约可预见利润有明确约定,按约定计算。
实践中,主张可预见利润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利润是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且具有确定性和合理性。
二、合同违约时效如何计算
合同违约时效即合同违约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例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未履行义务,此时守约方知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开始起算。若在履行期内无法确定违约事实,以守约方发现违约事实之日起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此外,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合同违约时效证据应由谁举证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一方主张对方合同违约,该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能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
比如,主张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需提供合同、交付时间约定条款、己方催告记录、对方未交付货物的证明等证据;若主张对方交付货物质量不符,要提供质量标准约定、质量检测报告等。
不过,在某些特殊合同纠纷中,可能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但合同违约时效方面,若一方主张超过时效进行抗辩,主张方需对时效已过举证。
在探讨合同违约时可预见利润如何算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一系列的计算方式和考量因素。但合同违约涉及的法律问题往往较为复杂。比如,当一方违约后,受损方除了关注可预见利润的计算,还可能关心如何通过合法途径最大程度挽回损失,以及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与可预见利润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若你在合同违约相关事宜上还有其他疑问,无论是关于可预见利润计算的进一步拓展,还是其他关联法律问题,都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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