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交车上受伤什么时候索赔
在公交车上受伤,索赔时间需分情况。若属于违约责任,依据《民法典》,受伤乘客可在事故发生后,治疗终结且损失确定时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若属侵权责任,同样在治疗结束、损失明确后可索赔,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但实践中,建议受伤后及时与公交公司沟通,固定证据,如事故经过、受伤情况等。若伤情复杂,可能涉及伤残鉴定,需在治疗相对稳定,符合鉴定条件时进行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索赔,以免错过最佳索赔时机,丧失相关权益。
二、公交车上受伤谁的责任
公交车上受伤责任认定需分情况:因公交司机急刹车等驾驶不当行为致乘客受伤,公交公司担责。公交公司与乘客存在客运合同关系,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司机操作失误属违约,公交公司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致乘客受伤,由侵权第三人担责。若第三人无力赔偿或难以确定第三人,乘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交公司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乘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致受伤,公交公司不担责。如乘客自身突发疾病,公交公司无过错则不负责;若乘客在公交车上打闹致摔倒受伤,公交公司一般无责。
三、公交车上受伤属于谁的责任
公交车上受伤责任归属需分情况判断:因公交司机操作不当导致: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公交司机驾驶公交车属职务行为,若因急刹车等操作不当致乘客受伤,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若乘客受伤是由公交车上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比如被他人故意殴打等,那么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公交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乘客自身原因导致:若乘客因自身重大过失,如在车辆行驶中嬉戏打闹、自己不小心摔倒等受伤,公交公司若已尽到安全提示等义务,一般无需担责。
当探讨公交车上受伤什么时候索赔这个问题时,要知道索赔时机很关键。一般来说,在确定受伤情况稳定后,就可以着手准备索赔事宜。比如,先去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待伤情诊断明确,治疗基本结束。同时,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像车票、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若涉及第三方责任,如公交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导致受伤,还需关注第三方的赔付情况。要是你在公交车上不幸受伤,对何时索赔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索赔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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