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是啥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等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纠纷。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排除当事人协议管辖,也排除其他法院的管辖权,目的在于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勘查、鉴定、评估,保证案件公正及时审理。若当事人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专属管辖规定,该约定无效。
二、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多久过诉讼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若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会有啥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首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应支付价款,但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其次,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此外,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仅在特殊情形下适用。总之,合同无效会对工程价款结算、损失赔偿等方面产生影响。
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有着明确规定。它主要是指这类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纠纷能在与工程紧密相关的特定地点进行审理,便于查明事实、提高司法效率。比如在建设工程所在地进行诉讼,能更直观地了解工程情况,利于公正裁判。若您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关于管辖地的确定、管辖权异议等问题,或者对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的其他相关事项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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