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在我国,诉讼时效的举证责任分配遵循一般规则。原则上,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被告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需举证证明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的事实,比如证明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等情况。
而权利人无需自证诉讼时效未届满。不过,若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由主张存在此类情形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例如,权利人主张曾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就需提供如书面通知、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总体而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基本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确定诉讼时效相关事实的举证责任归属。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主要有以下法律效力:
胜诉权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若被告以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等事由,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实体权利不消灭。即便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的债权依然存在,只是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时效利益抛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诉讼时效的起止时间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甲卖给乙一批货物,乙未按约付款,甲当时就知晓权利受损,那诉讼时效从此时起算三年。不过,如果在这三年中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探讨诉讼时效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这一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其有着明确的规定与原则。一般来说,主张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需要对权利妨害法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而对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一方也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那要是在具体案件中,对于这些举证责任的认定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不同类型案件中诉讼时效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情况,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剖析,让您对诉讼时效的举证责任分配有更清晰准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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