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宣判之前可以提交新证据吗
没宣判之前通常可以提交新证据,但存在不同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如果是一审程序,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当事人应在该期限内举证,不过在庭审中发现新证据仍可提交。二审程序中,若有新证据足以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也可提交,但要说明逾期原因。
刑事诉讼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
不过,若逾期提交证据且无正当理由,法院可能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训诫、罚款。所以没宣判前一般能交新证据,但需考虑具体程序和理由。
二、没宣判之前在看守所呆多久
没宣判前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要分不同阶段来看。
侦查阶段,一般拘留期限是3天,可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天。之后检察院有7天的审查批捕时间。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特定重大复杂案件,还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再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若改变管辖,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判阶段,一审公诉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3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三、没宣判之前的羁押时间算不算刑期
在我国,没宣判之前的羁押时间通常是算入刑期的。
依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这里的“羁押”一般指被司法机关依法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不过,如果后续出现再审改判等情况,已执行的刑期计算可能会有相应调整。比如改判为管制,之前拘役、有期徒刑羁押的时间,要按照规定重新计算折抵。所以,没宣判前的羁押时间是能折抵相应刑期的,但要根据最终判处的刑罚种类确定折抵标准。
在探讨没宣判之前是否可以提交新证据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是存在提交新证据的可能性的。但这其中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和限制条件。比如,新证据要符合一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且提交的时机也很关键。若因提交新证据影响到案件的审理进度和公正性,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你是否在相关案件中面临着是否要提交新证据的纠结呢?要是对没宣判前提交新证据的具体流程、条件限制或者提交后的影响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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