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刑从什么时候算刑期的
不同刑罚的刑期计算起始时间有所不同。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不存在刑期起始计算问题。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被判刑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的
被判刑后刑期起始计算方式分不同情况。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相应日数。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对于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死缓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指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缓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
此外,监视居住二日折抵管制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三、被判刑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
刑期的起始计算根据刑罚种类有所不同:管制:《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对于死缓,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这里“判决执行之日”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一般指一审判决后过了上诉期,或二审判决作出之日。
当我们探讨被判刑从什么时候算刑期时,这里面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刑期。但如果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要是你对刑期计算的具体细节,比如不同刑罚下刑期计算的特殊情况,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刑期计算的变更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消除疑惑,让你清晰了解刑期计算的方方面面。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