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从什么时间算起执行时间
判刑后执行时间的起算分不同情况。对于管制,《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对于拘役和有期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不存在折抵情况。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判决执行之日”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之日,“先行羁押”指被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
二、判刑从什么时间算起的
判刑的起算时间需区分不同刑罚:管制:《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无期徒刑与死刑缓期执行: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死缓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之日”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一般是指一审判决过了上诉期、二审判决作出之日。
三、判刑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时间
判刑后执行时间的起算需分情况:管制: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的“先行羁押”包括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期间。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此前羁押时间不存在折抵问题。死缓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期满后依法减刑。
当探讨判刑从什么时间算起执行时间时,这里面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不同刑罚的执行起始点有所不同,比如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你是否对判刑执行时间的具体计算仍有疑问呢?若还想深入了解不同刑罚执行时间的特殊规定等相关问题,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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