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结算后还能否要求违约金
这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工程结算时,双方就违约金事宜已有明确约定且结算行为未影响违约金主张,那么可以要求违约金。比如结算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影响任何一方依原合同主张违约金。
若结算时双方达成新的合意,变更或放弃了违约金条款,则不能再主张。比如结算协议明确表示双方就工程事宜再无其他争议,视为放弃违约金请求权。
还有,如果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工程结算延迟等情况,在合理期限内仍可主张违约金。一般来说,需根据具体合同条款、结算情况及违约事实综合判断是否能要求违约金,关键在于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违约情形及相应约定未被结算行为所改变或排除。
二、工程结算后还能否追究工期违约
工程结算后仍能追究工期违约。工程结算主要是对已完工程价款的核算支付,而工期违约是关于施工方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的违约责任判定,二者并不相互排斥。
从法律角度,只要在诉讼时效内,发包方有权追究施工方工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期及违约条款,且施工方确实存在工期延误的违约事实,发包方可以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等途径要求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工期延误导致的额外损失等。不过要注意收集好能证明工期延误及损失等相关证据。
三、工程结算后能不能申请造价鉴定
工程结算后一般可以申请造价鉴定,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双方已就工程价款结算达成有效协议,通常应按协议履行,一方申请造价鉴定可能不被支持。不过,若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在撤销该结算协议后,可申请造价鉴定。
当结算协议存在约定不明、重大误解等情况,导致无法确定工程价款时,当事人申请造价鉴定,法院可能会准许。另外,若有证据证明结算依据存在错误,如鉴定机构无资质、鉴定程序违法等,也可申请重新鉴定。
总之,工程结算后申请造价鉴定有一定可能性,但需满足法定情形。
当探讨工程结算后还能否要求违约金时,答案并非一概而论。首先要依据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具体约定以及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若合同明确约定在工程结算后仍可主张违约金,那么按照约定执行。若结算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结算延迟等情况,也可能影响违约金的主张。比如结算时一方故意拖延,造成另一方损失,受损方仍有可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工程结算后违约金相关的具体法律问题,你还有哪些疑问呢?若想深入了解,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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