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给男方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时给男方的钱能否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该笔钱是基于赠与性质给予男方,赠与行为完成且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一般不能要回。法定撤销情形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若给钱是为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约定,通常不能随意反悔。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离婚协议,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是借款性质给男方钱,有借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可依据民间借贷相关规定要求男方偿还。
二、离婚时给男方的钱在啥情况能要回
若存在以下情形,离婚时给男方的钱可能要回:
1.基于重大误解:比如给付时对款项性质、给付对象等存在重大误解,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2.受胁迫:因胁迫给付钱财,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一方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却未给予适当帮助,给付的钱可酌情要回以保障生活困难方基本生活。
4.附条件赠与未成就:若给钱时约定了特定条件,条件未达成,可要求返还。
5.违反公序良俗:如为维系不正当关系给付,违背公序良俗,给付行为可能无效,款项可追回。
三、离婚给男方钱后哪些情形可要求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给男方钱后,以下情形可要求返还:基于彩礼性质:如果给付的钱财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适用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存在胁迫、欺诈等可撤销事由:若给钱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协议被撤销后,相应钱款可要求返还。
当我们探讨离婚给男方的钱是否可以要回来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这笔钱是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的。例如,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一方故意隐瞒重大财产信息,致使另一方做出错误判断而给予男方钱财,这种情况下就有追回的可能。又或者是在离婚时,男方以威胁手段迫使女方给付钱财,也可以申请撤销该给付行为。要是您对离婚时财产给付情况存在疑问,不确定自己给男方的钱能否要回,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剖析,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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