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立案证据指什么
刑事立案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立案阶段,能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使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各种事实材料。其包括物证,如犯罪工具、赃物等;书证,像合同、信件等可能与犯罪相关的书面材料;证人证言,即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所作陈述;被害人陈述,是被害人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过程的叙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由专业人员对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判断;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需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为立案提供事实依据,促使司法机关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犯罪。
二、刑事立案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立案证据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物证: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血迹等。
2.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如合同、信件等。
3.证人证言: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对自己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
6.鉴定意见: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验、检查等所作的记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三、刑事立案后证据如何进行补充
刑事立案后补充证据,主要有以下方式:
其一,侦查机关自行补充。侦查人员可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如询问新的证人、勘查现场、鉴定等,获取新证据。
其二,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若认为证据不足,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重新移送。
其三,自行补充侦查。检察院也可自行进行补充侦查,收集相关证据。
其四,法院依职权调查。审判阶段,法院在必要时可依职权调查核实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
补充证据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证据来源合法、真实,且与案件事实相关联,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
当我们探讨刑事立案证据指什么时,这是一个关乎司法公正与案件走向的关键问题。刑事立案证据涵盖多种类型,像物证,能直观展现案件相关的实物;书证,以文字、符号等形式记录关键信息。此外,证人证言也很重要,它基于证人的所见所闻。而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能生动还原事件场景。你是否在刑事立案证据相关问题上存在疑问呢?比如如何收集有效的证据、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判断等。若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刑事立案证据的种种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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