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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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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6 · 1857人看过
导读: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不同情形确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等及其工作人员侵权致损,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依国家赔偿法应赔的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逮捕后撤销案件等,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原生效判决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等,一审有罪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哪些

一、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哪些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根据不同情形确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如何进行确定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有多种情形。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具体而言,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总之,关键在于明确侵权行为发生时具体行使相关职权的机关。

三、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有啥依据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依据主要如下: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当我们探讨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哪些时,要明确不同情形下的责任主体。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比如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若你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具体认定、赔偿流程或者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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