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羁押审查期限多长时间
羁押审查期限因不同诉讼阶段而有不同规定。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依前述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二、羁押审查期限最长是多久
羁押审查期限在不同阶段有不同规定。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判阶段,公诉案件一审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三、羁押审查期间属于刑期吗
羁押审查期间一般属于刑期。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这是因为羁押限制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与刑罚执行期间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有相似之处,将羁押期间折抵刑期体现了刑罚的公平原则,避免对犯罪人进行双重的人身自由剥夺。不过,折抵刑期需是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若期间出现违法羁押等情况则另当别论。
羁押审查期限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案件,还可延长二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还能再延长二个月。你是否对羁押审查期限还有更多疑问呢?比如不同阶段具体的计算方式,或者遇到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要是有任何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读羁押审查期限的相关法律问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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