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怎么承担
在医疗损害纠纷中,举证责任承担如下:
一般情况下,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以及自身遭受了损害后果。
但在《民法典》中,对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有特别规定。如果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有过错,通常要承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及该过错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不过,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医疗机构需自证无过错,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损害纠纷索赔的途径有哪些
医疗损害纠纷索赔途径主要有三种。
一是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书。该方式程序简单、处理速度快,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但可能因双方分歧大而难以达成共识。
二是行政调解。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由其主持,根据相关法规,促使医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行政调解有一定权威性和专业性,但调解结果不具强制执行力。
三是诉讼解决。患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过,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且需耗费一定成本。
三、医疗损害纠纷怎么处理最有效
处理医疗损害纠纷最有效的方式需依具体情况而定: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直接沟通,就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此方式高效、便捷,能快速解决问题,且利于维护双方关系。行政调解: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规,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民事诉讼:若协商、调解不成,患者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有严格程序保障,能对医疗行为全面审查,由法院依法裁判,是最具强制力的解决方式。诉讼中患者要注意收集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和赔偿数额。
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承担是个复杂问题。一般来说,患者需要对存在医疗损害事实、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则往往需要对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等承担举证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会有所不同。比如在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纠纷中,生产者对医疗产品不存在缺陷等承担举证责任。若您对医疗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不同情况的举证要点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