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可否追偿
人身损害赔偿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追偿。
依据《民法典》,如果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人身损害,比如甲被乙打伤,医疗机构先行赔偿后,若乙有过错,医疗机构可向乙追偿。在提供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此外,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总之,当符合法定情形时,赔偿义务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如下: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赔偿项目:除上述一般项目外,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除一般赔偿项目外,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伤残如何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伤残计算涉及多个项目。残疾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为90%,以此类推。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均有相应计算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追偿的。当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人身损害时,受害人在获得侵权人的赔偿后,若该损害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比如在一些工作场景中,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员工受伤,雇主赔付后就有权利向第三人追偿。如果您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范围、具体条件等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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