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怎么执行监视居住程序
公安机关搞监视居住,得先让办案人员写意见书,县级以上负责人批了后,制作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决定下来后,马上给被监视居住人念决定书,让其签字、按手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能通知家属的话,要在执行后24小时内通知。
执行时,公安机关能用电子监控等办法监督其是否守规定,侦查时还能监控通信。
被监视居住人违规严重的可逮捕,要逮捕的能先拘留。期限到了就及时解除,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
二、公安机关怎么撤销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撤销取保候审,需遵循法定程序。首先,若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办案人员应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阐明拟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及决定。此报告需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获批后签发《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接着,公安机关要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和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若保证金保证,还需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需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同时,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可能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三、公安机关怎么认定猥亵儿童罪
公安机关认定猥亵儿童罪,主要从主客观方面判断。主观上,犯罪嫌疑人要有故意猥亵儿童的故意,即明知其行为会侵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仍为之。
客观方面,需有猥亵儿童的行为。包括直接对儿童身体实施抠摸、亲吻、吸吮、搂抱等行为;也包括让儿童对自己实施上述行为,或强迫儿童观看淫秽物品、视频等。
侵害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或女童。若有多人指证、监控视频、医院伤情鉴定等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猥亵行为,就会按程序处理。此外,该罪不要求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只要实施猥亵行为即可认定。
在了解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程序的相关内容后,想必你对这一法律措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不过,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还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比如,被监视居住人在执行期间违反规定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会变更监视居住的地点或方式?这些都是与监视居住程序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你对这些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程序的更多要点,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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